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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很無聊,於是就點開了yahoo的網頁新聞
亂點亂點結果看到了下面這個新聞
讓我當下輟愕了三下,只能說現在警察業績真的做很大阿。

- 新聞內容

大學生沒錢拍電影,在部落格突發奇想寫下「誰是有錢人,來包養我」
雖然有註明「我是開玩笑的」,這名大學生還是被警察函送!
函送理由是說,在網路上寫包養還觸及金錢,有暗示性交易;雖然檢察官最後不起訴
不過,大學生寫部落格被移送,已經永久留下記錄了!

 寫部落格,你敢再寫「包養」2個字,小心被當成網路援交,警察伯伯會把你函送喔!
蔡同學:「我們只是在突顯困境,然後警察他們一直要針對『包養』這2個字來函送
我有註明開玩笑,這樣也不行。」 蔡同學說自己很無奈!
他為了拍電影,在這篇部落格抒發沒錢心情,警察辦案,電腦輸入關鍵字「包養」
2個月後找上他!
蔡同學:「如果是警察到我的部落格留言說,我要包養你,然後我說好
然後我被抓到,我真的沒話說,可是我沒有這個動機啊!」

最後檢察官認定不起訴處分,不過20歲的青春污點,已經紀錄在刑案資訊系統裡
這事情有這麼嚴重嗎?警方這麼解釋。
刑事局預防科組長韋愛梅:「只要是在網路上有散佈傳佈,足以性交易暗示的可能性
在法律上就是不容許,網路上有包養還有金錢,怎麼可能認為是開玩笑呢。」

國民黨立委林郁方:「我知道啦,警察有業績的壓力啦。」

也沒想到的是這篇包養文章,立刻爆紅,有網友調侃蔡同學被警察抓到囉
也有人批評警察有沒事找事做,還引來立委、藝人聲援
這下網友才知道「包養」這2個字在網路上是禁忌!不能亂寫喔!

新聞網址,點我快速入

以下為個人主觀分析,不適者請見諒:)

真的是太扯了我覺得,人家都有註名是開玩笑了
可是警察為了業績卻這樣辦案的
犯了大案的人你不抓,抓這種莫名其妙的案件
你們到底還有沒有當警察的羞恥心阿?

如果說我在部落格說我要殺人放火了,不過是開玩笑的
你們是不是也要把我移送法辦,因為我也有你們所謂的動機
我是想說,警察不是為了公平正義存在的嗎?
何必抹黑你們在我們這些平民心中的那股清高的形象勒。

不要再這樣讓警界墮落了,好嗎?
我相信你們一開始想當警察就是為了讓這世上的壞人消失
改善這社會的不安現象,捍衛我們的安全
請讓我們有個快樂和平的社會好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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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olan12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